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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业主空置费(税局征收)

外国人业主空置费(税局征收) 2019-10-19T00:25:56+11:00

如果作为外国人您在澳大利亚拥有住宅房地产,那么您必须在以下情况进行年度空置费申报:
• 2017年5月9日澳大利亚东部时间下午7:30后提交的住宅物业外国投资申请
• 2017年5月9日下午7:30后从持有新住宅豁免证书(New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)的开发商那里购买的该房产。

如果您在2017年5月9日前购买了一处住宅,但没有申请审批,那么您可能还必须提交房屋空置费申报。
步骤1,获得FIRB的审批
购买住宅房地产之前,投资者必须获得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(FIRB)的审批并支付费用。

步骤2,在ATO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上登记您的物业
您通常会在30天内收到FIRB的批文。批准函将说明您在购买物业时和交割后必须遵守的所有条件(房产所有权转移给您的日期,而非出售日期)。ATO税局会将外国人购买住宅物业的详细情况登记在ATO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上。根据FIRB审批条件,您须在交割后30天内在ATO土地和水资源登记册上登记您购买的物业。
注意:
一旦您输入了个人信息,则会收到一个ATO土地登记号码。提交空置费申报表时,需使用该号码。

空缺费通常与您提交外国投资申请时所支付的外国投资申请费相同。

步骤3,提交空置费申报表
如果您的土地上有住宅,则必须在所有权期限内的每12个月期限结束后的30天内提交一份年度空置费申报表。这被称为“空置年”。
空置年是指从您第一次有权居住的日期(“入户日”,一般就是交割日期)开始的12个月。
您需要告知我们:
• ATO土地登记号码
• 入户日
• 房屋空置年
• 过去12个月住宅的使用情况。

步骤4,缴付空置费
我们帮您提交空置费申报表后,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书面通知。您必须在通知说明的到期日之前付款。

如果您没有在到期日前提交空置费申报表,也需要缴纳空置费。
如果您的居住情况发生了改变,您是有责任通知会计师或者直接通知税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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